71岁的苏昌昌因贪污27年、财产超过1.65亿元被判处

2025年12月5日,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、党组副主任苏昌昌受贿案、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案、滥用职权案一案宣判。被告人苏昌昌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财产;因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;因滥用职权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审理查明:1996年至2023年期间,被告人苏天藏等人市市长、福建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逾1.65亿元。 2019年至2024年,苏加辞职后,利用原福建省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所创造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行为,在调整容积率、工程承包等事项上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356万余元。 2010年至2011年,苏藏章在担任福建省副省长、福州市市长期间,违法决定低价出让土地、减少或者减少土地使用费。因土地扩张而抬高土地价格,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。情况特别严重。 2011年,苏腾任福建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。 2014年任福建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。 2015年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。他于 2018 年辞职,等待调查。编辑:余一麦 编辑:姚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