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票的时候需要买座位。公司法规不得侵犯消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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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票后,还需要购买座位。这实际上已经成为行业内的“商业规则”。相关行为在10年前就已受到公开惩处,为何10年后还要煽动舆论?近日,江苏省消保委约谈东航、南航、国航、海南航空、厦门航空、深圳航空、山东航空、四川航空、春秋航空、吉祥航空等10家航空公司,要求限期回避飞机“锁定”和海选服务。付费选座服务最早出现于2014年,最初主要受国外廉价航空公司欢迎。由于这项服务被国内航空公司推出,它已经演变成国内航空公司的一项“行业技能”,并且越来越被运用。数据显示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“锁机”率高达近40%。航空公司应该高价出售座位吗?应该按什么定价标准收费?法律和监管层面尚无明确规定。唯一的参考是,2015年,中国联航提出了新的收费政策,但北京市发改委认为,机票已包含旅客运输和指定选座服务,公司不能再额外收取选座费。其行为构成“独立收费”的价格违法行为。然而,10天过去了,许多飞机显然仍在按自己的方式前进。我们理解企业想要盈利,但采用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。今天,江苏省消保委再次为民发声,希望后续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解决方案。其实归根结底,选椅子看似是一件小事,却隐藏着一个大问题。毕竟,航空不再是“高端消费”。它是数百万人的日常出行选择。座位分配不仅是一种“市场行为”,也是公共服务的试金石。当航空公司对“古格椅”加价时,透支的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,更是整个行业的生态。编辑:秦扬科 编辑:赵鑫
